邹城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部门配合,保障专项经费,巩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按照按照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和济宁市有关文件要求,2015年地方病防治科继续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加强地方病监测预警,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相结合,落实省医改地方病防治项目,不断提高全市地方病防治综合能力,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及时做好迎接全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我市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的病情监测、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治工作按照计划全部完成,各项工作规划、实施计划、工作总结、防治监测数据等汇总完成。按照《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考核评估方案》和《济宁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我市对照标准完成了终期考核评估自查,整理归档了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核评估资料,撰写了考核评估总结(自查报告)。
7月14日,济宁市对我市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通过对碘缺乏病防治、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防治的基本情况、防治历程、主要防治策略、自评方法、自评结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自评结论、今后工作计划等资料进行抽查和现场考评等,考评组认为我市完成了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和内容,达到了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