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5年第1号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工作程序认可条件及评审项目标准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131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市安监局综合审查,对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予以认可。现予以公告。
附件:予以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机构基本信息表
2015年1月27日
予以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机构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
单位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资质证书编号 |
业务范围 |
有效期 | |
邹城 市疾 病预 防控 制中 心 |
邹城市凤凰山路1269 号 |
李凤文 |
(济)安职技字(2015)第c-002号 |
冶金、建材 |
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包括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2015年1月27日至2018年1月26日 |
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 |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玩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煤制品制造。 |